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公告:禁止這些MCC交易

拉卡拉 2年前 ( 2024-05-25 ) 639

日前,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信用卡資金用途管控的公告》。


640.png

公告顯示,根據監管要求,信用卡資金僅可用于居民日常消費領域,不得用于房市、股市、償還貸款、投資、生產經營等非消費領域。為營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環境,倡導持卡人理性消費,我中心將持續加強信用卡資金用途管控,現就我中心信用卡資金用途規范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關于進一步明確信用卡資金用途的提示


1.信用卡不得在房地產或其他涉及房產類交易的商戶進行交易(商戶類別碼為1520、1771、7012、7013)。


2.信用卡不得在房地產稅費類商戶進行交易(商戶類別碼為9312)。


3.信用卡不得在投資理財類、融資租賃類商戶進行交易(商戶類別碼為6211、6541)。


4.信用卡在房產租賃類、物業管理類、金融服務類、保險類、煙草配送類、彩票銷售類等存在日常交易場景的商戶設置符合普通個人日常消費習慣的交易金額限制,在滿足日常消費基礎上進一步防范資金流入違規領域。


二、關于進一步加強我行信用卡異常交易行為管理的提示


1.信用卡資金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費使用,不得通過非正規交易渠道或虛假手段惡意套取銀行信貸資金或權益。


2.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房地產及相關領域,如不得用于購買房產、購買車位、支付購房首付款、繳納房產稅費等。


3.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理財投資領域,如不得用于購買理財產品、股票、期貨、信托、基金、投資性貴金屬及其他權益性投資等。


4.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生產經營等相關領域,如不得用于批發進貨、購買原材料、支付貨款、繳納經營類稅費等。


5.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償還債務,如不得用于償還信用卡、貸款、其他金融機構欠款等債務行為。


6.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任何非法融資、賭博、洗錢、電信詐騙等違法活動。


7.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限制性或禁止性領域。


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還表示,將持續監測持卡人的信用卡交易,有權要求持卡人提供交易發票、購買憑證等交易憑證,以核實交易用途,并有權對涉嫌異常行為、風險狀況惡化的持卡人信用卡賬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醒、核查、限制交易、調降授信額度、止付、限制辦理分期業務、提前還款等風險管控措施。


此外,廣州銀行信用卡中心還要求用戶請務必妥善保管與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的交易憑證,以備我中心核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