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新生支付存三種違法行為,被處以警告及其罰款209萬元
10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顯示,新生支付有限公司由于業務違規行為被處罰。
新生支付存在以下三種違法行為,被處以警告及其罰款209萬元.
未按真實交易場景、準確標識并完整發送、保存交易信息,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未落實加強特約商戶管理的相關規定;
未按規定設置收單銀行結算賬戶;
時任新生支付收單事業部副總經理(代)、收單事業部副總經理對其違法行為負有責任,也被罰款11萬元。
這也是新生支付年內的第二張罰單,此前3月份,新生支付因“將資金結算至商戶非同名賬戶、違規向不符合條件的特約商戶提供“T+0”結算、違規允許外包服務機構以特約商戶名義入網”三項違規被罰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罰款39萬元。
新生支付于2011年5月獲得央行頒發的支付牌照,2021年牌照續展成功,有效期至2026年5月2日。值得一提的是,在2016年5月進行第一次牌照續展時,新生支付合并海航集團旗下另一家支付機構——浙江盛炬支付技術有限公司支付業務,新增銀行卡收單業務類型。當前,新生支付業務類型包括互聯網支付、銀行卡收單(浙江省、江蘇省、海南省、福建省、四川省)以及全國范圍內的預付卡發行與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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